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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铭医整形历年荣誉

作者: 来源:铭医整形美容医院 日期:2014-10-08
核心提示:
吉林铭医整形美容医院目前为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修复援助(吉林)中心、吉林省指定残疾修复慈善医院,并于2006年成立了吉林铭医整形司法鉴定中心。 2005年,先后被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评为中国十大美容整形机构、中国十佳整形机构、中国非凡整形机构贡献奖; 2006年,先后被中国医
  吉林铭医整形美容医院目前为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修复援助(吉林)中心、吉林省指定残疾修复慈善医院,并于2006年成立了吉林铭医整形司法鉴定中心。

  2005年,先后被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评为“中国十大美容整形机构”、“中国十佳整形机构”、“中国非凡整形机构贡献奖”;

  2006年,先后被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评为“中国民营医疗美容十强机构”、“领域百佳美容院”;

  2007年3月30日,荣获首届“中国美容与整形‘白天鹅’奖”——出色技术科技进步奖。

  2007年5月20日,在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中国知名品牌(企业)评价协会、中国城镇发展网共同举办的“首届中国城市经济发展功勋企业和突出贡献人物推选活动”中,被评为“中国城市经济发展十大功勋企业”。 

  2007年12月,由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时尚女报社共同举办的“2007年度影响长春时尚人群的100个理想品牌调查”颁奖礼上,吉林铭医整形外科医院被评为冠军理想品牌。成为吉林省整形美容行业惟一获奖品牌。

  2007年12月,被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长春市知名商标成为2007年长春市整形美容行业惟一入选品牌。

  2008年4月,被中国经济精英论坛联席会评为“3A领域诚信企业联盟单位”。同年,被评为“2008中国整形美容十大至具影响力品牌”。

  2008年,被长春市人民政府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08年,被中国领航品牌协会授予“理想品牌”

  2008年,被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长春市知名商标证书”

  2008年,被长春市卫生工作者协会评为“长春市民营(社会)医疗机构先进单位”

  2008年,被长春市医药行业商会品牌保护工作委员会评为“长春市医药行业重点保护品牌”

  2009年5月,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企业竞争力促进会,中国品牌协会,中国十大竞争力品牌推荐组委会评为“中国整形美容行业消费者至信赖选择品牌”;

  2009年3月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评为“重质量.守信誉 维护消费者权益诚信承诺单位”。

  2009年10月19日,铭医被领航美容整形外科协会(ISAPS)组织指定为成员单位,成为东北三省仅有入选医疗机构。

  2009年12月,被韩国整形行业协会指定为中韩整形美容战略合作基地。

  2010年长春市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先进单位(长春市卫生工作者协会)。

  2011年—2012年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评为“诚信单位”。

  2011年3月份,长春市“三八”红旗集体。

  2011年度非凡整形医院。